「说不定,他会来。」是因为心中对她多少有着愧疚,于是明夜衣给了个连自己都不确定的希望。
「真要来早就来了,不会到现在都不见踪影。」荆红药心里清楚,这辈子,那人都不会忘了曾经所
爱,当然也就不可能再爱上别人,而她,就是那个他不会爱的人,与其这么纠缠下去,倒不如趁尚能抽
身的时候求去。
明夜衣点了点头,「既然你心意已决,我也不便再多说些什么了。」
「要乖乖听话,知道吗?」摇晃着明御风一只白胖的小手,她忽地叹了口气,「其实,你还是忘不
了这小鬼的父亲吧!」
说起来,她们并不算深交多年的好友,然而,在感情上相似的际遇,让她们看彼此时也都能透彻。
在与她相处的这段时日中,荆红药常能从她望向儿子的眼神中探出些端倪。
当她看着这孩子,多少会藉由他想起冷天霨,谁让他们父子长得如此相似,而这对明夜衣来说,何
尝不算是种折磨呢?
没有回答,明夜衣只是微笑着。
早在做出离开唐门的决定时,她就已经知道自己是不可能忘得了他的,对他的记忆太过深刻,若是
想要强行遗忘,也只会随着时间愈渐鲜明。
她的离去,不是为了遗忘,而是她为人母的一己之私……
唐门子嗣历代单传,绝不可能允许她留下腹中的胎儿。
明夜衣不会埋怨,但她着实无法扼杀这条小生命。
这孩子已是她世上唯一的亲人,打从他在自己体内开始第一下的脉动,便注定化不开的血亲,孩子
是她的骨血,亦是今后她活下去的唯一理由。
离开了唐门,她选择隐避在原野中,宁愿儿子终其一生做个平凡无奇的庄稼汉,也好过置身在腥风
血雨的仇杀里,那样的日子有她尝过,便已足够了,没有必要再将她的孩子牵扯其中。
「让我送你一程吧!」此处虽称不上荒野,但要单靠脚力到临近的小锁,恐怕得走上三、四个小时
。
「不用了,我看这小鬼也玩累、想睡了,你要是送我,谁替你照顾孩子?就当是锻炼身子,走走山
路也不错。」荆红药话才说完,明御风果不其然地打着呵欠,头也不自觉的往下点着。
明夜衣没有多做坚持,只道:「回苗疆的路上一切平安。」
「有缘的话,我们会再见面的。」
省去多余的客套,她们彼此对笑着。
待荆红药的身影逐渐消失在蓊郁的松柏间,她才抱着儿子软软的身子朝屋内走去,临进门前,却又
踅过身。
会是她多疑吗?这几日,总觉得有双眼睛在背后注视着她,仔细瞧去,却又遍寻不着,反倒显得她
多心了。
回到屋内,将早已熟睡的儿子轻放在床褥上。
她伸手拉下一旁的木窗,随着最后一丝微风窜进,微凉的空气带着股清香,却不同于以往的青草味
,而是股淡淡的幽香。
不对,是迷香!
尽管立刻止住了呼吸,但一部份的香气早已入侵她的身体。
门边,不知在何时多了道身影,那女子娇艳的脸上,嘴角正噙着笑意,「夜影,你离开道上的日子
,果真是太久了,连身为护卫基本该有的戒备,似乎都遗忘得差不多了。」
「你……」明夜衣意欲上前,但迷香的效用护作,令她还未迈出脚步便已颓然地倒下。
迅雷不及掩耳的出手,松木上立刻多了把纯钢炼冶的小刀,反射的光芒下,字条上最显眼的莫过于
那「洪」字。
瞧了瞧一旁同是昏睡中的小家伙,易袭欢呢哝的嗓音朝一旁软软地吩咐,「将孩子带走。」
「你不该指望让我抱这小孩。」从她身侧突地冒出的泪杀不具温度的说。
易袭欢柳眉轻轻挑起,不太明白、也不太满意她的回答。
「这种小东西我不会抱。」伫立在原地,泪杀冷着张脸,半点上前的意思都不见,摆明不接受她下
的命令。
「你的意思是要我自个儿来?」她没抱小孩的经验,难不成她就有?
丢给她自己看着办的眼神,泪杀不吭半句的径自向外走去。
「这世界真是反了,身为下属架子摆得比主子还高。」小声的抱怨,易袭欢只得自个儿来。
要是让人看到,误以为这是她的种还得了?她可还没决定要放弃与生俱来的坏心眼,从良做名贤妻
良母。
拧了拧小家伙的鼻头,「小鬼,你面子倒还真不小。」想她平日可是十指不沾阳春水,如今,却得
破例做这等「粗重」的活儿!
若不是受人所托,忠人之事,她何必这般委屈。
罢了、罢了,就当是偶尔发个善心,做做好事。
※ ※ ※
蒙特娄,位于加拿大,是仅次于巴黎的第二大法语城市,其旧城区中的圣母大教堂是著名的观光景
点,亦以其中的金碧辉煌而闻名于世,采新哥德式的建筑风格,内部采用大量的彩绘玻璃,让世人常惊
艳那庄严中带有的华丽。
或许是故意,也或许是无心,洪帮的分舵正位于此相距不远处。
夜幕低垂之际,以酒红色砖石砌成的建筑物,此刻灯火通明,身着唐装的男人恪守本份的站在岗哨
上,不敢有半点的懈怠,只因他们全都晓得,今晚的洪帮将不会太过平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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贴身亲亲 第29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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