吃晚饭时,王太太说:“尔希今晚为什幺不来?”
“妈,”碧姬立刻说:“我不是告诉你,他去公干了!你记性真坏。”
“别欺负老人家,你说过找到水晶时,尔希去了斯里兰卡,已经一个月,还留在那斯里兰卡?”
“他由斯里兰卡回来,又去了澳洲,现在在纽西兰,生意人跑来跑去。”又是碧姬抢先说。
“他由斯里兰卡回来,为什幺不来看看我,以前他和水晶拍拖,也常来我们家呀!还在我们家客房住过。”王太太摇摇头:“那时候他还是个学生,现在不同了,听说赚了不少钱,是个大商家,大概早就把我这老太婆忘记了。”
“伯母,你不要误会……”
“妈!你烦不烦?吃菜嘛。”碧姬低叫:“以前吴尔希回来度假,当然天天有空,就像我这次回来,都是吃喝玩乐,根本没做过一件正经事,回加拿大就不同,天天带孩子又要做家务照顾丈夫,哪里有空。吴尔希也一样,他现在要做生意,又上班又公干,当然忙。”
“辛老师也上班,他为什幺有空?我年纪大,走了不知道什幺时候回来,我好想见见他!我当水晶是女儿,想见女婿很麻烦吗?”
“伯母,你不麻烦,尔希应该回来看你的。”水晶说:“都是他不好,心里只有钱,不顾恩情、友情。”
“妈!”
“伯母吃莱。”辛俊也忙为王太太挟菜,分散她的注意力。
后来碧姬拉母亲到洗手间,回来后,王太太完全没提过吴尔希。
饭后水晶早安排去夜总会听歌看表演。
“水晶,你别怪我妈,她老糊涂了。”碧姬低声向水晶道歉。
“怪伯母不如怪尔希,是他太不念情,以前他的确随我常到你家玩,现在伯母移民,他不回来送行,连电话也没有。反而国升给我打电话,答应等BB大些适宜乘坐长途机,便一家三口回来看我,尔希他实在太过份。”
“所以她特别喜欢辛SIR,常说家里没个男人不行,除了二哥,辛SIR最帮忙。”
“也难怪,辛俊对老人家的确很照顾,你看,他们一直有说有笑。”
“妈很乌龙,常把辛SIR当吴尔希,又对三姐说,你看他们小俩口,真是天生一对。她是说你和辛SIR,连三姐都笑死了。”
“至于三姐,等她由乡下回来,就可以到我家上工。”
“谢谢你收留她,妈永远不会忘记你。”
“小意思,多一个佣人算不了什幺,看,表演节目开始了……”
那是碧姬留在香港最后一天。
辛俊请大家连三姐在内,到新界吃了海鲜又再去吃烧鹅,然后他先送碧姬和水晶到他家,碧姬要做总练习,今晚就行毕业礼。
辛俊再送王太太和三姐回家,因老人家要早睡,明天乘长途飞机。
碧姬和水晶不回家,练完舞,洗过澡,换上轻便衣服,两个人便靠在辛俊的皮椅上聊天。
上一次碧姬出国留学,她们也是聊了一晚,不过地点在碧姬家。
今天碧姬要“考牌”,只好转移到辛家。
不过,她们对辛家已经一点都不陌生。
辛俊给她们煮咖啡,一会又把买回来的点心弄热了,总之要什幺有什幺,侍候周到。
碧姬和水晶说起中、小学时的趣事,嘻嘻哈哈,乐极忘形。
辛俊弄妥一切,便坐在厅中一个角落的皮椅里,听她们说童年故事。
大概是天亮时分,他睡过去了。
碧姬想喝杯柠檬茶,正待开口,看见辛俊蜷缩在皮椅里睡着。
“他就这样子睡了。”
“他也为我们忙了一晚。”
“他真好,我们说得那幺高兴,他从来没有插嘴。”
“他很尊重别人,又肯迁就照顾人。”
“从不恃靓而骄,又不‘大男人’。”
“但也不‘小男人’,很有主见。”
“给他盖张薄被,清晨秋风冷,会着凉。”碧姬为他盖上被子。
“我们约好什幺时候去接伯母?”
“我们十点半到机场CHECK—IN,八点去接妈妈。”
“我要梳洗更衣,都快七点。”
“用不着换衣服了,这不是很好看,何必麻烦?”
“不行,太太,这是睡衣呢。”
“哪一个部分像睡衣?根本是漂亮的运动套装。”
“但它根本是新款睡衣,三年了,我习惯出门一定要穿著整齐。”
“好!我们一起去。”
由卧室出来,不见了辛俊,被子却折得好好的。
“辛SIR呢?”
“大概我们吵醒他。”
“他真是个正人君子,和他同居一室也没有恐惧过。要是以后在家里实在太闷,就来住两天,辛SIR不单是个好伴儿,还是谈心的好对象,起码我们见解一致,就是怕你没有胆量。”
“什幺胆量?”
“现在有我在,你当然不怕,将来只有你们两个人,你可能会有戒心。”
“不会。”水晶倒是十分肯定:“最近天天见面,我看得辛俊比尔希几乎还要清楚,他不会强迫他人,做那人不喜欢做的事,除非那人自己同意。”
“那幺有信心?”
“日久见人心,辛俊绝不会做色狼,我不会在这方面提防他。”
过了一会儿,辛俊出来,已经梳洗更换了服装,原来他到冲身室洗澡。
去接王太太,辛俊昨天已向他姐姐借了部平治房车,他把车先停好,然后到王家接王太太,还有两个行李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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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晶 第41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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