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妳选择自私?」
「是的……」用纱布盖起良心,就这样了,了不起以后多找瑀含出来,安慰她脆弱的玻璃心。「人……自私无罪!」她再肯定自己的行为。
「不!在商场上重承诺是很重要的事情,既然妳说过要负责,我也答应了由妳来负责,我们就一起来为自己作过的决定『负责』!娶不到江瑀含我认了。」憋住气,他忍着不笑出声。
「我好话说尽,你还不知悔改,好,嫁就嫁!别忘记我要一颗比蛋还大的钻戒,戴在手上会把别人眼睛照得头晕目眩那种,我礼服后面要拖着一条比地毯还长的后襬,让二十四个童男童女拉着,我的花冠要用纯金打造,我的礼堂要用上万朵红玫瑰布置……」
她开了一大串条件,仿造英国王子的婚礼排场,这回她要他大大失血。
话说完,她发现自己用一个起级豪华世纪婚礼把自己给卖断了!
气死人,早知改变不了,她就乖乖地在家睡觉,别浪费一夜口水,不划算、不值得……啊!她要飙了!
用眼神灼烧过黑暗中的身影,她转过头,气呼呼地走出门,小林连忙跟上,用布条把她双眼蒙住,带她出门。
对着玺郡的背影,煜棠笑说:「悉听尊便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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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四章】
第一次觉得结婚进行曲好刺耳,简直难听到了极点。
玺郡挽着爸爸的手,背后婚纱由二十四个小男生、小女生拉着。
他真行!居然真的找来二十四个小孩,一个个粉雕玉琢、漂亮得赛过芭比娃娃,男孩穿着相同式样的燕尾服;女孩全都绑着公主头,头上戴着花冠,身上的礼服和她身上的一式一样,只不过裙长只到膝盖。
为贪看这群小人儿,她频频回头,连连踉跄好几次。
她不断扭着肩膀,那些蕾丝弄得她好痒,握住捧花的手,好想抛弃那一堆鲜花,全身抓个痛快。唉……当女人真是痛苦差事。
转眼看爸爸,眉开眼笑,一脸得意快活的表情,对于她能「外销」成功这回事儿,他铁定是开心极啦!
「妳不能好好走吗?」童爸爸低声叱喝。
拉起裙襬,玺郡低头检查自己的双脚,有啊!左脚、右脚,很规律地前后摆动,文叉前进呀!这不叫好好走,难不成要她学螃蟹横着走?
「我走得够好啦!」她理直气壮的说道。
「妳不要动来动去,活像只毛毛虫。」他说完马上扬起笑脸,对着来宾席的客人微笑点头。
「我要是不会动,不就成了千年古殭尸。」咕哝一声,对她来讲这条路不叫走红毯,而是过奈何桥。
「呸呸呸,圆有人在大喜日子触自己楣头?」呸过几声,他又转头对旁人笑。
「要我嫁给钟楼怪人,我已经从『楣头』一路触到『楣尾』了。」
童爸爸受不了了,在她耳边低语:「闭嘴,全世界找不到比妳更吵的新娘子。」
「我已经很努力压低嗓门说话,要不,我来大吼个几声给你听听。」她顶嘴。
「人家会以为妳发疯,会怀疑傅先生没事娶个疯子回家。」
「从我答应嫁的那天开始,我就精神崩溃了。」
他们就这样一路吵到证婚人面前,好不容易站定位,童爸松口气,忙转身坐回家属席中。
玺郡转头看着空荡荡的新郎位置,和新郎家属座位,原来他不仅是见不得光,还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生物,才会连个亲属都没有。
不过记者倒是来了不少,大概全地球有一半人口,都对这位半人半妖的钟楼怪人感兴趣吧!
镁光灯一直闪个不停,要不是身上这些累赘,也许她会提起劲来对镜头搔首弄姿一番,不过这会儿,她只想打个呵欠,躺到床上补眠。
「喂!你再不出现我就要回家睡觉了……咦,说不定他和吸血鬼是同种的,这里一堆玫瑰花,他当然会害怕。」玺郡喃喃自语,却没想到这些话全让她胸花上的小型麦克风给收录起来,送进主控室里。
主控室里除了坐在主位的那个阴阳怪气家伙之外,其余四个男人早已让她一路上讲的话,弄得捧腹不已。
这四个男人正是傅煜棠的大学死党兼事业左右手──负责台湾总公司的雷斯,负责加拿大市场的项华,负责欧洲部门的樊慕,和负责新开发的美洲地区的祁战。
「她实在很有趣。」雷斯说。
「何止有趣,她简直不像个女人。」对一向不喜欢也看不起女人的祁战来讲,这是最大的恭维。
「听见你的评价,她会很开心。」如果煜棠没记错,她最不想做的就是女人。
「你们看,她居然在新娘礼服下面,穿一双蓝色球鞋。」樊慕指着屏幕说。
大伙儿连忙凑近看,果然……煜棠笑了笑,大概她又连摔了好几次,童爸爸不得不妥协,毕竟摔跤比穿球鞋来得难看。
「你今天真不打算现身?」项华问。
「现身?你怕那些八卦杂志缺少头条新闻?」
「你准备把她晾在那里?」雷斯问。
「你要到几时才出来,真无聊,学人家演什么藏镜人?啊……说不定他不是出来,而是出不来,会不会……我嫁的是……神主牌?」
玺郡的想象力传到众人耳中,又引出一阵哄堂大笑。
「神主牌,亏她想得出来,我该聘她到我的创意部门工作。」樊慕说。
煜棠摇摇头,婚礼再不开始,说不准她会不会来演场新娘落跑记。
按下按钮,煜棠对着麦克风说话:「证婚人,可以开始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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掷金败家女 第17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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